各院系: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6号)要求,现将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如下:
一、 对象和范围
凡参加2015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
1.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品德及身心条件。
1.品德良好。须填写《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鉴定盖章;
2.体检合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精神,由高校指定二级以上医院集中体检;
3.普通话达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岗前培训及任教条件。
1.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四、资格审查
4月19日,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普通话证件审查、思想品德鉴定和体格检查,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备齐基本材料(含复印件,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应使用A3纸型正反印制;其余表格及复印件均应使用A4纸型,可正反印制)。各校应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并对相关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师资格主管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单、体检表(附件4)、申请人2015—2016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等。
五、体检
4月23日(周六)前,教师自行前往宝鸡市人民医院(经二路)急救中心一楼体检二室进行体检,联系人王医生,电话0917-3272736。要求:早上10点前前往、带身份证、体检表,空腹。体检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回体检科(医院做完检查结论后统一交付学校人事处)。
六、专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及费用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 苗 3566206
附件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3: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4:体检表
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bjwlxy.cn/nry.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62&wbnewsid=20661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