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8号)精神,我省今年拟在高等学校系统评选师德先进集体40个,师德先进个人45名。按照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师德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2名参加省教育厅联评。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含师德标兵,下同)评选范围:在第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培训、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及教育工作者。
2.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校的二级单位(含附属中小学)。
二、评选条件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关爱学生,立德树人,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援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中小学教师还应参与全省“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
5.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积极,心理健康,未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或参与有偿补课。
7.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获得县级(高校为校级,下同)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下同),不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组织有偿补课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长效机制健全。严格实行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校本培训和岗前培训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积极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师德水平和教育效果在本地区或系统内处于领先水平,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师德先进群体,校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达到10%以上。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还应有落实我省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的开展情况及社会效应。
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县级及其以上师德先进(标兵)、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职工无投诉情况发生。
三、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范围、对象和条件,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评议、集体决定的方式,在全校范围内推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参评人选和师德先进集体参评单位各1个。5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学校联评。人事处对各单位推选报送的师德先进个人参评人选和师德先进集体参评单位进行汇总,并会同工会、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纪委监察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研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联评,推荐3个师德先进集体和3名师德先进个人作为联评结果,上报校务会、党委会审定。
3.学校审定。在学校联评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学校校务会确定2个师德先进集体和2名师德先进个人人选,并报校党委会审定。拟上报的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
4.材料上报。5月25-31日,学校确定的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省上文件要求准备材料,交人事处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联评。
四、材料填写要求
1.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陕西省2016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2)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
(3)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4)近三年本单位或辖区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情况;
(5)近五年来本单位所获得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属于学校的还应提供2013年以来所属教师获县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优秀模范教师、“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复印件。
2.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陕西省2016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
(2)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
(3)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大力宣传,把推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
2.各单位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推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出来。
3.各单位评选推荐要面向教学一线倾斜。
人事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