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文理院党字[2014]34号
关于成立“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属高等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陕教师[2013]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经2014年6月24日校务会议、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校长白黎兼任宝鸡文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人事处处长宋崇碧、教务处处长王富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处长吴毅、科技处处长田延峰、校工会副主席张鹏等兼任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中共宝鸡文理学院委员会 宝鸡文理学院
2014年6月30日